玉溪师范学院教室管理规定

2020年10月29日 16:03    点击:
玉溪师范学院教室管理规定

教室是进行课堂教学、从事科学研究的重要场所和基本条件。为充分发挥我院教室作用,合理利用教室资源,实现教室科学化、规范化的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室管理的内容
1、教室是进行教学活动的场所,是重要的教学资源。教室管理的主要内容是:教室的使用调配、设施的维护维修、教室卫生和安全工作。
2、全院公共教室和教学配套用房的使用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归属教务处,未经教务处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占用教室或将教室改造后变为它用。教室的设施维护、卫生、安全、水电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归属后勤服务中心。
二、教室的使用管理
1、学校各教学单位的教学活动所用教室,由教务处教学业务管理科统一调度。
2、教室及其周围环境必须经常保持安静。禁止一切非教学活动(如文体排练、娱乐晚会、跳舞、会客、放录相等)在教室内进行,确有必要者,须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进行。
3、每学期对教室的使用做一次调整。每学期期末,教务处教学业务管理科根据下学期各教学单位的教学计划、学生人数,并参考本学期教室使用情况,制定下一学期的教室使用计划,及时提供给各教学单位排课使用。
4、教室使用计划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由于特殊原因确需调换教室,必须报教务处教学业务管理科进行调整。
5、划归各教学单位分管的教室(包括:多媒体教室、语音室、计算机机房等),必须首先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安排后,方可安排其它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活动。
6、各教学单位专用教室内的教学仪器要有专人管理,帐物相符,发现教学仪器损坏、丢失,要及时报告教务处处理。对责任人,视情节轻重处以通报批评或罚款等处理。公共教室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
7、使用教室的单位和师生,应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教学活动,不得拖堂,影响下一班的教学活动。
8、临时借用教室,需提前一天以上同教务处教学业务管理科联系,以便进行安排,借用的教室只限于批准的地点和时间,不得转借或挪作它用。
9、对教学计划外的单位和个人办班使用教室需经教务处同意后方能使用,使用费用按学校有关要求办理。
三、教室的维护管理
1、后勤服务中心要安排专人做好教学楼内的卫生安全及设施维护维修工作,制度要健全、责任要明确,以确保教学正常进行。使用教室的教学单位和师生要维护教学楼内的卫生清洁,爱护各种公共设施。
2、每学期开学前,由后勤服务中心按照教务处教学业务管理科提供的学生人数和教学需要负责配备桌椅、讲台、黑板、照明设备、门窗等,做好安装教室号牌等相关工作。并对所有公共设施进行一次普遍检修,平时应在及时修复使用单位报修设施的同时对教学楼内的各种设施进行不定期的检修,以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3、教室内的桌椅、讲台、黑板、电器、板刷等用具,使用单位和师生必须认真爱护,不许随意搬动、拆换或取走。学生不得在桌椅上刮刻乱画,发现有意损坏,除照价照偿外,还要给予公开批评甚至纪律处分。
4、未经许可校外人员不得进入教室上课、听课或自习。如发现有私自到教室上课、听课或自习的校外人员,要问明情况,劝其离开,必要时报后勤保卫处处理。
5、教室内严禁违章用电,要特别注意防火、防盗,防止各类危害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故发生。如因违反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将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6、严禁在教室内进行各种非法集会、邪教宣传、传销等活动,一经发现将报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管理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