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玉溪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讨论稿)

2020年10月29日 18:45    点击:
群团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为完成党的中心任务而奋斗的重要法宝。为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在促进学校建设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有效推动学校内涵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发〔2015〕4号)、《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发〔2015〕16号)和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高度重视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
(一)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学校群团工作的重要意义
群团组织是学校党委联系群众的桥梁与纽带,是学校党政工作的重要补充,是建设和谐校园的重要力量,在团结带领广大师生员工实现学校内涵式发展和建设人民满意大学目标进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学校的群团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改进提高,不能停滞不前。必须紧密依靠广大师生的支持拥护与创造奉献,更好地组织动员、教育引导、联系服务和维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共同谱写玉溪师范学院发展的新篇章。
  • 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学校群团工作的紧迫性
新形势下,学校群团工作的环境和对象均发生了深刻变化。群团组织面临着紧跟时代步伐、加强自身建设、创新工作理念、优化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发挥更大作用等方面的艰巨任务。学校各级党组织、群团组织必须高度重视和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全面提高水平,切实解决问题,不断增强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开创党的群团工作新局面。
(三)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基本原则
——坚持党对群团工作的统一领导。党的领导是做好群团工作的根本保证。学校各级党组织必须负起政治责任,加强对群团组织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群团组织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服从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坚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群团组织是党联系广大师生员工的桥梁与纽带。学校各级党组织要重视依靠群团组织推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师生中的贯彻落实,更好践行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群团组织要经常深入师生,倾听师生呼声、反映师生意愿,深入做好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把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变成师生的自觉行动,把党的关怀送到师生中去。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指导群团组织紧紧围绕学校内涵式发展和社会主义人才培养的目标,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团结动员所联系群众贡献力量;要坚持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行动,明确职责定位、展现自身价值,更好地促进学校的和谐稳定和改革发展。
——坚持服务群众的工作生命线。群团组织是党直接领导的群众组织,为群众服务是群团组织的天职。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推动群团组织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为群团组织服务群众创造条件。群团组织要增强群众观念,多为师生办好事、解难事,维护和发展群众利益,不断增强自身影响力和感召力。
——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学校各级党组织和群团组织要把握时代脉搏,适应社会发展变化,尊重基层首创精神,不断推进群团工作和群团组织建设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始终与党和国家事业、学校改革发展事业同步前进。
——坚持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尊重群团组织的性质和特点,支持群团组织发挥各自优势、体现群众特点,创造性开展工作。群团组织要大胆履责、积极作为,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维护师生权益,最广泛吸引和团结师生。
二、推动群团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群策群力促发展
(一)支持群团组织团结动员广大师生在学校内涵式发展中建功立业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重视发挥群团组织团结动员师生员工干事创业的重要作用。群团组织要自觉地把各自的工作放在学校发展大局中去审视、谋划和落实,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团员青年、妇女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一心一意谋发展,群策群力干事业、勤学笃实求上进的强大合力。
群团组织要紧紧结合自身职责,围绕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人才培养的目标,动员广大师生“勤学、修德、明辨、笃实”,旗帜鲜明地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要组织动员广大师生走在时代前列,投入学校转型发展和“十三·五”建设发展的第一线;要深入开展师生喜闻乐见的、有共鸣受拥护的校园文化活动,动员师生立足岗位和角色创新创业创优;要积极开展教职员工、团员青年、妇女的知识技能培训和实践,不断提高师生的综合素质和可持续发展力;要大力宣传生态文明和法治理念,广泛发动广大师生,共建美丽校园和法治校园;要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大学生活动中心、职工活动中心、大学生审美艺术研究中心、社区党团活动室(服务站)等群团组织基地建设。
(二)支持群团组织引导师生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群团组织是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重要平台。学校群团工作要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生动活波、特色鲜明、富有成效的群众性实践,打造健康文明、昂扬向上的校园文化;要积极引导师生发挥示范作用,弘扬科学精神,推动形成崇尚科学、追求进步的校园氛围;要加强对青年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扎牢植正;要弘扬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充分利用地方爱国主义教育资源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要引导广大妇女弘扬传统美德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培育良好家风,推进家庭文明建设;要加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风正气,及时批评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糊认识、错误观点、不良风气,引导群众明辨真假、是非、善恶、美丑;要搞好典型引路,发挥学校先进典型、道德模范、“最美大学生”等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全校师生学习先进、追赶先进、争当先进的持久内生动力,充分彰显玉溪师范学院“至真至善,致美致用”的大学精神。
(三)支持群团组织更好地服务师生和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群团组织要在学校党政的支持下,把竭诚服务师生发展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挖掘服务资源,按照“党政主导、部门负责、群团参与、社会支持、项目运作”的要求,服务师生盯牢师生所急、党政所需、群团所能的领域,重点帮助师生员工解决所及所需的实际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创业就业、心理疏导、扶贫帮困、医疗互助、婚恋交友等服务,特别是要做好对困难职工、贫困学生等特殊群体的帮扶,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完善组织管理,提升服务水平。要使群团组织真正成为群众想得到、信得过、靠得住的“职工之家”、“青年之家”、“学生之家”、“妇女之家”等。
(四)支持群团组织在社会主义民主中发挥积极作用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重视、发挥群团组织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与民主校园建设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和民意汇集作用。群团组织要紧密结合自身特点,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思路进一步拓宽师生参政议政的民主协商渠道,规范参与民主协商的内容、程序、形式;要不断提高群团干部参政议政水平,积极代表和组织师生参与协商民主,通过多渠道反映师生意见和建议;要深入开展基层调研、提案征集、听证会、校领导接待日等民主实践,引导师生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培养师生参与民主的意识,动员师生成为学校建设的谏言人,积极参与学校的建设发展;要落实好教职工代表大会、团代会、学代会、妇女联合会等群团会议的召开,依法按程序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和落实政策要求。
三、推进群团组织改革创新,增强发展活力
(一)加强群团基层组织建设
坚持党建带群建、群建促党建,以提高群团组织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和扩大有效覆盖面为目标,促进基层群团组织建设的大胆创新。群团组织要结合时代特征、工作对象的新特点和群团自身性质与特点,针对各自联系对象的构成与分布状况,调整完善组织设置,进一步形成纵横交织的组织体系。学校各级党组织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加强对各学院团委、教工团委、团支部和各基层工会、妇委会等基层群团组织建设,建立“团干部+志愿者”学校共青团干部队伍模式,构建全校师生有需要就找得着的基层群团组织。
(二) 强化群团组织作风建设
群团组织要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把密切联系群众作为根本的工作作风,牢固树立以师生为本的理念,把工作重心放在师生身上。要准确把握群团组织代表谁、联系谁、服务谁的问题,严格按照“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健全防止和克服“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四化问题的长效机制,以师生喜闻乐见、便于参加的形式和方法开展工作,树立经常联系师生、直接服务师生、真情同师生交友的好作风。改进群团组织的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努力建立学习型、服务型、创新性、文明型、法治型的群团组织。完善群团组织代表大会制度和委员会制度,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代表与委员履职述职制度和直接联系师生、接受师生评议制度。完善群团组织事务公开制度,定期召开群团工作例会,主动融入师生,主动接受师生的监督。
(三)创新群团工作方式方法
面对群团组织工作环境、工作对象发生的新变化,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推动群团组织勇于改革创新,通过创造性工作增强发展活力,赢得师生信任。建立群团干部联系基层制度,要求机关群团专职干部担任基层群团组织的联络员,定期到基层开展调研与指导工作;结合师生需要和学校实际,实行群团工作“弹性时间工作制”、“错时工作制”,更好发挥群团组织服务师生作用。
学校群团组织要结合师生的特点打造网上网下相互促进、有机融合的群团工作新格局。群团组织要提高网上群众工作水平,实施上网工程,建设各具特色的群团网站,推进互联互通及与主流媒体、门户网站的合作。要加强网络宣传员队伍建设,综合运用维权热线和网络论坛、手机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进行网上引导和动员,站在网上舆论斗争最前沿,主动发声、及时发声,弘扬网上主旋律;要逐步建立统一的群团组织基础信息统计制度,实现群团组织内部资源的共享,不断提升群团组织联系、引导、服务师生的现代管理水平。
四、加强组织领导,保障群团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强化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责任
明确党组织对群团工作的领导责任,把学校群团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健全组织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从上到下形成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
群团组织实行分级管理,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的体制,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及其他群团组织接受同级党委和各自上级组织的双重领导,上级群团组织依法依章程领导或指导下级群团组织工作。
群团组织要依照有关法律、政策和各自章程进一步建立健全各自的组织网络。要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共青团建设的意见》、《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作建设的意见》、《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等文件精神,成立学校和基层两级工会、团委、妇委会和其它群团。校级工会、团委按照工会章程和共青团章程规定,机构独立设置,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校妇委会与校工会合署办公。
建立、完善研究群团工作重大事项制度。学校党委坚持在每届任期内召开1次群团工作会议,各学院党政联席会要定期听取群团组织的工作汇报,每年专题研究群团工作。学校党委委派一名副书记分管群团工作,一名副校长联系群团组织,学校各基层党委书记专职分管本单位的群团工作。要建立党委群团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建立党委群团工作考核制度,把群团工作成效作为学校考核各基层单位党建工作、党委领导班子和分管负责同志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党建和群团工作整体推进、共建互促的工作格局。
学校各级党组织有关工作会议应该邀请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主要负责人参加或列席。群团组织的党员负责人应该考虑作为同级党委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应把群团工作作为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群团工作学科建设,鼓励开展群团工作方面的研究。
(二)加强群团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群团干部队伍是党的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党的群团工作的重要组织保证。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群团组织领导班子的建设,选优配强领导班子。要教育引导群团干部做到对党忠诚、心系师生、求真务实,全面加强对群团领导班子的建设,努力打造政治坚定、团结务实、师生拥护、结构合理的坚强集体领导。要按照不唯年龄、不唯学历、不唯身份、不唯职级的群团干部选拔机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和群团组织章程配备干部;坚持专职、兼职、挂职干部任用制度,选优配强学校、学院、相关部门两级群团组织领导班子。校级层面,按照干部职数配备专职校工会主席1名、兼职副主席1名,专职校团委书记1名、专职团委副书记1名、兼职团委副书记(在校学生干部兼)1名,专职妇委会主任(兼工会副主席)1名、兼职妇委会副主任1名,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纳入学校中层干部管理范畴。二级学院(机关职能部门)层面,坚持群众在基层的实际,群团组织要按学生人数和教职工人数配备兼职工会主席、专兼职团委书记、兼职妇委会主任各1名,学生规模较大的二级学院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适当配备兼职团委副书记1-2名。校团委委员、各二级学院(机关职能部门)团委书记和工会主席以及女委会主任的工作经历,可作为选聘学校中层干部的基层任职经历给予认定。
重视群团干部的培养,全面加强群团干部队伍建设。将群团干部培训纳入学校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将共青团干部的培养纳入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分系统、分层次落实。选好配强基层群团组织负责人,更多采用兼职、聘用等方式吸引优秀人才加入群团工作队伍。推进群团干部到基层锻炼和跨系统多岗位交流,加强群团组织与党政部门之间干部双向交流,把群团工作岗位作为提高干部做群众工作能力的重要平台。选拔一批优秀年青教师作为基层兼职团委副书记到各学院进行培养锻炼,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活力,做好优秀人才的培养和储备。
(三)加大对群团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
加强对群团工作的经费保障力度。学校将积极采取保障基本工作经费、划拨专项工作经费、追加临时工作经费等措施,不断完善学校群团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将群团组织工作经费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并以教职工人数、学生人数等为基数划拨;设立兼职群团干部工作和志愿者工作专项基金,用于支持和鼓励热心服务师生与致力学校群团工作的兼职群团干部和志愿者。鼓励群团组织在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许可范围内,通过多种方式筹措事业发展资金,依法享受扶持政策。学校群团组织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进一步扩大经费来源,并严格管好、用好财政经费、专业会费、社会捐赠等资金,切实促进群团事业的发展。群团组织应该建立健全社会资金募集、管理、使用全过程公开制度,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价机制,提高社会公信力。
加强对群团组织工作阵地建设与管理。学校将把群团事业发展的相关活动场所、设施设备等建设纳入学校建设总体规划,鼓励社会投入,实现资源共享。加大对大学生活动中心、人文讲坛、教学科研基地、科普场馆、学生创业中心、教职工活动室、社区党团活动室等基地和平台建设的投入。已建成的活动阵地,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力度,确保用好阵地;未建立的活动阵地,要尽早制定规划,落实用地,多方筹措资金,分期建设到位。要统筹党群组织工作资源配置和使用,学校党组织活动阵地、党员服务站点的规划建设应该考虑群团组织需要。要积极创造条件,分级成立“党群活动中心”,并将其建设成素质提升、文化生活、权益维护、就业创业培训等阵地,实现服务师生效果的最大化、最优化。
  • 形成支持群团工作的强大合力
建立学校各部门、各学院与群团组织的联系制度,为群团组织的工作开展提供支持。学校组织人事处要推进群团组织改革的人事编制,建立群团专职干部遴选制度、培养机制和改革群团干部的选拔、任用方式;计财处要探索符合群团工作特点的财政保障制度,建立群团工作经费的合理增长机制和灵活使用机制,制定群团干部兼职及志愿者津贴、补贴办法;宣传部要加强对群团工作的宣传指导,建立“清朗”群团网络阵地;图书馆要对群团组织打造网络群团工作给予技术支持,加强信息互通和数据共享;其它相关部门和学院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为群团组织提供尽可能多的支持和帮助,形成全校关心支持群团工作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