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党委委员换届选举办法

2020年10月29日 18:45    点击: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按照校党委组织部的批复,本次参与教师教育学院党委委员换届选举的候选人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三、教师教育学院党委委员换届选举进行差额选举,应选名额为7名,差额为2名。
四、参与教师教育学院党委委员换届选举的候选人,经学院党总支组织所属广大党员提名推荐,根据提名情况提出初步人选;初步人选向党总支委员征求意见后,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批,确定为我院党委委员预备人选;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党员大会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后,由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五、在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大会选举时,候选人或另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如得赞成票超过半数者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依次取足应选名额;如遇得票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如得赞成票超过半数者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进行再次选举,从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以得票多少为序,依次取足所缺名额。
七、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后面的方格内划“○”,不赞成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时,请在另选人后面的空格内写上自己所要选的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后的空格内划“○”,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
八、会议宣布选举结果时,代表正式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并报告所得票数。
九、会场设1个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监票人、计票人投票,接着主持人和其他党员代表依次投票。
十、选举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2名,监票人由教师教育学院党总支提名,会议通过;计票人由教师教育学院党总支指定。已提名作为本次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党员不得担任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被选举人的得票情况,由监票人向选举人报告,当选名单由主持人宣布。
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一、会议选举不设流动票箱。未到会正式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十二、选举过程中,如出现超出本选举办法的情况,报请校党委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研究确定。
十三、本选举办法由教师教育学院党委提出,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中共玉溪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委员会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