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育学院教育实习/见习管理实施细则
一、教育实习/见习目的
为了使教师教育学院学生能较好的深入中学、小学、幼儿园,了解中学、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规律,特点和方法,了解目前基础教育改革的现状及任务目标,领会及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接触及熟悉儿童、幼儿的特点,学习中学、小学及幼儿园中管理的基本方法,初步检测自身的知识、能力,完成由理论学习到具体实践的过渡,强化学生专业技能培养的过程,体验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的甘苦和光荣,修“师德”,练“师能”,为将来做一名合格的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打下良好的基础。根据《玉溪师范学院教育实习与专业实习管理实施细则》中的精神,结合教师教育学院专业特点,为使学生教育见习工作落到实处,收到成效,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教育实习/见习的组织
1、成立学院教育实习/见习领导小组
组 长:院长、书记
副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
组 员:各系主任、实习/见习班级班主任、带队教师、指导教师
2、由各教学系落实教育实习/见习学校或幼儿园。
3、由班主任负责编排教育实习/见习小组,明确教育实习/见习相关要求及内容。
三、教育实习、见习形式与时间安排
1、教育实习通常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顶岗实习:本着为地方教育服务的宗旨,应地方基础教育学校的要求,选派一部分学生进行半学期的顶岗;
(2)实习基地集中实习:根据实际情况,选派学前教育专业、小学教育专业学生前往实习基地集中实习;教育技术专业目前没有实习基地,可主要考虑安排在玉溪二中、江川一中;
(3)个别分散实习:由于学生个人身体健康、家庭情况、以及考研等方面的原因,部分同学可申请自主实习,申请自主实习学生需提交个人申请、家长签字确认书、个人安全协议、实习单位接收证明。
2、教育实习一般安排在第七学期进行,时间一般为18周(含实习准备、试讲训练、实习总结等时间)
3、教育见习时间安排分为两种形式:
(1)一种是由专业任课教师根据课程需要,经学院同意,在不影响学生其它课程学习的情况下,合理安排教学见习。
(2)另一种是由学院每学期有计划地根据各专业各年级教学需要,统一安排见习时间。
(3)教育见习时间由各教学系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实际情况安排。
四、教育实习/见习内容
(一)教育实习内容
1、教学工作实习内容:备课、说课,编写教案、试讲、试教、指导实验、听课评议等。
要求:为培养学生从教工作能力,实习生尽可能实习本专业各类课程。在教育过程中,实习生必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认真钻研教材、认真备课、认真编写教案、认真试教。学生编写的教案在上课前两天送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审阅签字。教案一经批准,实习生一般不得自行修改或变动。每一实习生在授课后应举行评议会。未评议的课各实习生也应主动征求原任课教师及听课者的意见,以求不断改进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随着现代化教育技术手段在教学中的运用,每位学生必须相应学时的多媒体教学教案。课的类型力求多样以增加锻炼的机会。对指导实验、课后辅导、作业批改与讲评、考试与成绩评定、组织课外学习活动等应积极参加。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必须认真听课并作详细记录,��每个实习生认真填写“玉溪师范学院教育实习鉴定”实习结束后交院系备查。作为评定实习生实习表现的依据之一。在实习期间实习生应参加实习学校组织的有关教研、备课等相应的教学活动。
2、班主任工作实习内容:在实习学校班主任指导下学习班主任工作的基本方法,掌握班主任工作的基本内容、特点,学会教书育人。
其主要内容为:听取实习学校班主任工作介绍,查阅学生学籍卡,深入到学生中去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劳动和健康情况;根据实习学校班主任的工作计划结合学校的中心工作及本班实际,拟定《班主任工作实习计划》,经原班主任审批后执行;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开展班级日常工作,进行家访,做好个别学生的转化工作。组织主题班会,开展多样化有实效的班级活动,协助原班主任处理好班内临时发生的重大事情。
3、初等教育、中等教育调查研究
主要范围是了解实习学校的基本情况及办学经验;调查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教育教学经验及教学改革情况;研究教育对象的心理与生理特点、学习态度与方法、知识结构与能力水平及德、智、体诸方面状况。
要求:实习生要结合本专业或师范教育特色,联系教育实际运用教育理论及有关规律撰写一份教育调查报告。要求字数不少于3000 字,不得抄袭。
(二)教育见习内容
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有组织、有计划、针对性地对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管理及其环境设施进行观摩和学习。根据专业特点,各专业学生见习内容如下:
(一)学前教育专业学生见习内容
1、环境(物质环境、心理环境、社会环境)
(1)物质环境:各种园舍建筑、大型玩具设备、室内各种游戏材料、活动室内墙壁及区角设计情况。
(2)社会环境:各种规章制度、教师师德规范、文化等情况。
(3)心理环境:师生审美心理、文化心理、行为动机、教育态度、情绪情感等情况。
2、幼儿园一日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入园活动、晨检活动;
(2)早操及早点;
(3)上午集中教育活动(五大领域活动设计);
(4)课间活动;
(5)上午集中教育活动(五大领域活动设计);
(6)户外游戏活动;
(7)午餐及午睡,午起;
(8)下午集中教学活动(五大领域活动设计);
(9)户外游戏活动;
(10)晚 餐;
(11)离 园(观察教师与家长的交流)。
(二)小学教育专业、教育技术专业见习内容
1、学校环境设施建设。
2、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规定及校风校纪。
3、课堂教学见习:了解教师对教材的处理,教学方法的选用,教学程序的安排,课堂状态的调控以及教师教学风格;了解学生学习行为,学习态度,学习方式,思维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4、班主任工作见习,学习班主任工作的做法及经验。
5、见习学校少先队、团组织工作。
6、见习教师与家长联系的方法及技巧。
五、实习/见习指导教师职责
1、配合、协助系主任安排好学生入园或入校前的各种准备工作。
2、协调好与实习/见习学校或幼儿园领导与教师的关系,保证实习/见习工作圆满完成。
3、负责做好学生思想及组织纪律的教育工作,保证学生安全。
4、协商处理好实习/见习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5、认真组织及指导学生教育实习/见习过程中的教育教学工作。
6、指导学生撰写实习/见习报告。
7、实习/见习结束时,按学院要求对学生实习/见习工作做出评价,并撰写相关报告材料,上交各教学系。
8、各实习/见习班主任按要求完成实习/见习书面总结上交教学系,按要求录入学生相关实践学分,并选送5篇优秀实习/见习报告上交教学系,以便交流展示及存档。
六、学生教学见习要求
1、认真学习和执行《玉溪师范学院教学见习及实施细则》等与实习/见习相关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2、遵守见习学校、幼儿园的一切规章制度;尊重见习学校、幼儿园的领导和教职员工;服从见习学校、幼儿园的管理;不得与原任课教师、实习/见习学校、幼儿园领导、教职工当面顶撞;有各种疑问时需向指导教师及时反映。
3、不缺席,不迟到,不抽烟,不穿奇装异服,不擅自脱离实习/见习岗位,时刻注意人身安全。
4、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
5、关心热爱儿童(幼儿),与儿童友好相处,不准私自组织儿童开展各种活动,注意儿童的安全。
6、虚心向原任课教师学习、请教,不允许当着儿童的面跟教师提意见。
7、认真跟班实习/见习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听课时认真观察,做好听课记录。
8、实习/见习期间违反各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批评、警告、记过等纪律处分。
9、实习/见习结束时按要求做好个人总结等一系列实践课程的相关材料。
教师教育学院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