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职能部门):为确保2016—2017学年下学期开学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学院(职能部门)认真按照《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和开学初教学常规检查工作的通知》(玉师教字【2017】01号)的要求,做好开学前的教学准备工作和开学初的常规教学检查工作。现将开学前的教学准备工作和开学初的常规教学检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开学前的教学准备工作
1、请各学院于1月6日前检查课表到位情况,于1月7日前发到各教学班级,并务必提醒老师核对课表,按课表上课。假期,教师按课表课程教学要求认真备课。学生2月20日星期一正式上课。提醒教师和学生不要弄错时间,确保教师上课无误。
2、请教室管理人员和各学院逐一检查教室、实验室的教学设施、实验设备、教学条件是否符合教学要求、教学备品等是否齐备、多媒体设备(包括窗帘)是否完好等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保证正常上课不受影响。
3、正式上课时,请教室管理人员派人提前打开教室门,不能出现学生到而门未开的情况。
4、请各学院通知各任课教师从开学第一节课起就要做好学生考勤工作(学生名册从教务管理系统中下载),教务处将在教学检查中抽查教师对学生的考勤工作。
5、请各学院通知教师及时领取教学用书,通知班级于开学初到教材供应商发售教材地点购买教材。
6、为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请各学院严格把关,避免出现擅自调停、代课,随意变动教室的现象。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须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二、关于开学初的常规教学检查工作
(一)检查教师到岗和学生到课情况。请各学院检查落实2月20日至22日三天学生上课出勤、教师到岗情况,填写统计表(附件1:玉溪师范学院开学初常规教学工作检查表),每日下午4时前用邮件发教务处教务科张兴梅老师邮箱,2月24日下午下班前将总表(附件1)填好后书面交教务处教务科。请各学院检查落实学生开学报到情况,于2月24日下午下班前把学生报到情况汇总(附件2:玉溪师范学院开学第一周学生报到情况统计表)送交教务科;教务处将对开学教学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二)检查教学秩序。请各学院连续一周巡视各教学场所检查本学院教师到岗和学生上课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学院领导或有关部门妥善解决。教务处也将在开学第一周派人在各教学场所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妥善解决。
(三)教学大纲修订汇编要求
请各学院按照具体要求(附件4:教学大纲要求)做好16版人才培养方案中专业教学计划中所开课程的大纲制定(修订)工作,将做好的教学大纲分专业审定、汇编成册(电子版),2月19日上午教务处将组织相关人员到各学院现场抽查各学院教学大纲分专业审定、汇编成册情况。
(四)各学院教师教学文案检查要求
经过2015—2016学年上、下学期以及2016—2017学年上学期各学院以及学校对教学文案的集中检查、核查,重复开设课程的教学文案已经基本齐备,请各相关教师在原有基础上不断更新完善教学文案,各学院做好检查记录;各学院认真检查新开课程以及新进教师的教学文案。具体安排如下:
1、请学院安排系主任(教研室主任)逐一检查新学期的新开课程以及新进教师的教学文案,对课程教学大纲、教师教案(教学设计)、教学进度表(或授课计划)、教材的准备情况认真检查做好记载。学院教学秘书于2月18日下午4点前将检查结果(附件3:玉溪师范学院开学初教师教学文案检查汇总表)上报教务处220办公室李云伟老师。
2、各学院2月18日下午将分专业审定、汇编成册的专业教学计划中所开课程的教学大纲(可以是电子版)。任课教师的教学文案(可以是电子版)集中准备好备查。
2月20日(星期一)下午教务处将组织相关人员到各学院现场抽查。
抽查时间:2月20日下午4:00 —6:30。
抽查人员安排:
核查学院
| 核查人员
| 核查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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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 沐士光、李周红、殷娅梅
| 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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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环境学院
| 章新、李迎冬、郑华、张淑凤
| 资源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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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 伍贤学、李云伟
| 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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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学院
| 罗增勇、陈英
| 教师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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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
| 禹俊华、王碧江
| 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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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 王飚、施江玉、张镭翕
| 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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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
| 颜鸿淋、张丽芳
| 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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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 叶宏(商)、赵珊珊
| 数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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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国际文化学院
| 钱杨杰、赵兴武、金莲艳
| 马克思主义学院
国际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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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
| 杨春、张刚、李晶娟
| 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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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
| 陶琳、吴启杰
| 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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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林洪、师洪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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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领导将随机到各学院巡视教学文案检查工作。
3、校级抽查人员注意事项
(1)各抽查人员若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核查工作,请提前两天向章新副校长请假。
(2)请抽查人员2月20日下午3:30到一办行政楼一楼会议室集中,会商抽查要点,领取核查记录表,做好核查准备工作。
(3)抽查人员应按照抽查记录表要求,认真、如实抽查,并如实填写记录表,并于抽查当天将记录表交到教务处220办公室李云伟老师处,便于及时反馈和改进教师备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请各学院将外聘教师情况及外聘教师的课表于2月21日交教务科。
(5)各学院自行安排的其它项目的检查。
三、关于开学初的补考、重修工作
1、新学期补考安排在第四周进行。
2、2015届往届生的返校补考,第一周报名申请补考,获通过后,第三周、第四周安排考试。
3、2016届往届生,第一周申请重修,获通过后,参加课程重修。